钟楼区荆川公园是市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夜间文体活动丰富。可不少家住附近的居民反映,园内广场舞、露天 KTV 音量超标,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呼吁公安部门牵头强化噪声管控。
傍晚 6 点半,记者来到荆川公园实地探访,园内四五支规模不一的广场舞队伍同时开展活动,还有露天 KTV 吸引市民围观,各种音乐声交织叠加、此起彼伏,即便在公园外围也清晰可闻。“他们音响开的都是高分贝,过去就经常因为噪音发生争吵甚至冲突。” 市民徐先生对此颇有怨言。有小学生告诉记者,在家写作业时,也能清晰听到公园里的歌唱声。一位附近居民无奈表示:“这边广场舞、那边交谊舞,声音一起响,脑袋都快要炸开。”


荆川公园内有多支广场舞队伍
对于噪音扰民的质疑,参与文体活动的市民却有着不同看法。一位受访的广场舞领队称,队伍活动时间多在晚上 6点半至8点半,结束时间并不算晚,且自认为音量处在合理区间,不会对旁人造成影响。“二十多年一直都是这样,民警过来也没觉得声音过大。” 该领队说道。

广场舞高音喇叭扰民
针对荆川公园的噪声投诉,永红派出所已多次接到群众反映,也开展过多轮协调管理工作。副所长何涌介绍,一方面联合属地城管开展劝导工作,另一方面对接公园管理方,督促物业加强重点敏感时段的巡逻管控。
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园保安会在园区巡逻拍照、开展音量检测。但北门广场舞集中区域的噪声监测系统显示,现场噪声数值长期高于 60 分贝。一名公园保安坦言,一旦音量超标,保安没有处罚权限,只能将情况移交派出所,而警方到场后一般先以劝导为主。
噪音监测系统显示噪声数值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条文已经落地生效,但公园噪声治理依旧困在 “劝导为主、处罚缺位” 的局面,监管如何避免流于形式,真正实现还静于民,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政风热线·问政公安》直播现场
在《政风热线·问政公安》直播现场,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副局长查实坦言,处置公园噪声问题确实存在“柔性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现状,背后存在多重现实考量。从法律程序来看,公安实施处罚存在前置条件:需要经过居委会、物业等基层组织调解劝阻,当事人依旧拒不改正、持续制造噪声扰民,公安机关才可作出处罚。 同时噪声取证难度客观存在。噪音具备瞬时性、多声源混合的特点,园区屏幕上的监测数据仅能作为执法参考,不能直接作为处罚全部依据。法条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界定,也存在主观理解差异。查实介绍,荆川公园共有 12 支固定广场舞队伍,经过公安、城管联合沟通,已有 6 支队伍更换为小功率音响;剩余 6 支队伍仍在持续沟通。属地街道与公园还在研讨定向音响安装方案,但受成本限制,方案尚未落地。
查实解释噪音扰民治安处罚难点
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岳明表示,按照我市 2017 年相关文件,荆川公园属于一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噪声限值 55 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45 分贝。今年 5 月,公安联合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市噪声扰民专项整治,累计发放倡议书 3200 余份,调解噪声纠纷 2100 余起,作出行政处罚 4 起。 岳明表示,下一步,常州计划推广定向音箱、电子哨兵等科技设备,依靠实时监测实现现场即时提醒,提升噪声管控效能。
岳明介绍噪声扰民专项整治成效与后续计划
常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孔令驹认为,破解公园噪声难题,需要厘清权责边界、平衡各方权利,走多元共治之路。社会层面,公民在享受公共空间、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应当树立公共意识,不能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社区治理层面,要搭建常态化协调机制,试点推广定向音响、噪声实时监测设备,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扩充公共活动场地供给;法治层面,对屡劝不改的噪声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开展查处。“唯有德治、法治、自治协同发力,方能构建动静相宜的城市公共治理空间。”孔令驹说。
孔令驹认为噪声治理需要社会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