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苏省首部聚焦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打通了老旧小区消防栓“谁来管、谁出钱、怎么修” 三大堵点,为家门口的消防安全筑牢法治防线。
共性难题
“小区消火栓没水,发生火灾怎么办?”随着城镇化推进,老旧小区消防设施陆续进入老化期,潜藏巨大安全隐患。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调查发现,交付1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瘫痪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火情,只能通过消防车加压铺设水带灭火,大幅增加救援时间和难度。
老旧小区消防栓无水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核心在于“资金断档”与“责任悬空”。一方面,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需求大,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面积和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过半同意才可使用。而业主诉求多元,加上不少业主对费用分摊、资金透明度存疑,维修资金申请常常受阻;

另一方面,不少小区无物业或业委会薄弱,物业消防管护缺位;街道、社区、消防、住建等部门缺乏常态化协同机制,导致日常管护真空。
立法破题
今起施行的《条例》明确:
共建共治共享。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责,创新建立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制度(委托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统一管理人;业主自行管理的,自行管理机构为统一管理人)。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业主、房屋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细化防火自查、隐患整改等义务;保障业主代表参与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监督管理人履职。
打通绿色通道。规定消防设施日常维保费用纳入物业公共服务费;保修期满后设施故障,可启动维修资金应急维修程序,简化流程快速处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常州还将出台配套细则,明确应急维修适用情形和认定流程,从制度层面扫清障碍。
“过去最怕设施坏了‘钱难筹、责难分’,现在权责清楚,维保经费和应急维修通道也明确了。我们管好小区消防更有底气。”某物业服务公司经理周建军表示。
示范带动
此次《条例》出台,既补齐了住宅消防法治短板,也推动小区消防治理从 “事后救火” 转向事前预防、数智预警、快速处置的全链条防控。常州市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住宅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以社会合力把“救早灭小”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长期关注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她认为,“常州这部《条例》积极回应了老旧小区消防治理这一全国性难题。践行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全省住宅区消防治理提供了常州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