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需警惕非法医美风险。近日,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刑事案件,三名无资质人员在养生馆内开展注射填充项目,因操作不当导致顾客右眼永久失明,三人均被依法判刑。
案发地点位于新北区孟河镇某美容美体养生馆。被告人高某系该店经营者,负责招揽客户、提供场地及消毒用品;张某负责牵线搭桥,介绍自称有“注射经验”的吴某到场操作,并提供注射器、调配医美药水;吴某则提供注射产品,并直接为被害人实施注射。经查,三人均无医师执业资格,该养生馆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025年3月,吴某在为顾客季某注射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季某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右眼创伤性永久失明。经鉴定,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新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柏刚介绍,法律规定所有注射类、侵入式美容项目均属于医疗行为,必须在持证医疗机构内由持证执业医师开展。三名被告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构成共同犯罪。鉴于案发后具有自首、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足额缴纳罚金,法院依法从宽处罚。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分处罚金。

法官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街边养生馆、朋友圈推广的低价微整形项目,珍爱自身健康与容貌安全。美容行业经营者也应知悉,行医准入有严格法律门槛,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致人损害的,除面临行政处罚外,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将构成刑事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