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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贴商标只放贴纸就能规避侵权?三人制售假冒电动自行车靠背被判刑

陈某、温某、陆某三人未经知名品牌授权,生产假冒电动自行车靠背并伪造超10万张商标贴纸随货销售,涉案金额达50万元。该团伙试图通过将假标贴纸放入包装而非直接粘贴的方式来规避法律风险,但被品牌方发现后报警。近日,经新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人刑罚并处罚金。

未经授权,陈某、温某、陆某等人生产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零配件,再让他人仿造该电动自行车品牌商标标识,零配件摇身一变就成了知名品牌商品,在网上进行销售。近日,经新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三人分别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2025年1月,某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公司工作人员在网上浏览时,发现网购平台上有大量假冒自己公司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靠背在售,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这些假冒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的靠背都来自一家名为“金鑫”的车辆零配件网络店铺。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陈某、温某、陆某为主要成员的制售假冒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靠背的团伙浮出水面。

陈某是常州本地人,从事车辆零配件生意。在经营过程中,他发现自己公司制造的电动自行车靠背退货率很高。于是,他开始分析市场,并将目光盯上某知名品牌电动自行车——该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很火,并配有电动自行车座椅靠背。

“这个靠背就是安装在电动自行车座椅后面的一个小靠垫,主要是方便车主等红灯的时候靠一下背休息一下。”陈某仿照该知名品牌电动自行车靠背样式,自己生产了同款靠背。在销售过程中,他发现销量并不尽如人意,于是想到给靠背贴上知名品牌商标标识。

2023年9月,陈某让其妻温某找人仿制印有该知名品牌电动自行车商标标识的贴纸,以放置在自己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靠背包装盒内,一同售出。温某找到某贴纸公司老板陆某,示意他根据某知名品牌电动自行车的商标标识原样生产贴纸。很快,陆某就伪造出超10万张假冒商标标识贴纸。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权的前提下,陈某将自己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靠背,与假商标贴纸一同放入包装袋中,随后在网购平台上打着“正品”的名义对外销售。

“正品零售价要100多元,我们的电动自行车靠背只卖30元左右。我们听说把假冒商标直接贴在靠背上会构成侵权,所以我们自己不直接张贴商标,而是把假冒商标的贴纸放在包装里,我们以为这样就可以规避侵权的法律风险。我们还试过不带假冒商标的贴纸,但销量就是不好。”陈某这样交代。据统计,短短两年间,其电动自行车靠背销量就翻了三番,销售金额达50万元。

该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上销售的这些假冒该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靠背,虽然外观上和正品很像,但是商标标识贴纸用手指甲一抠就会脱落,正品商标用的是烤漆工艺,绝不可能脱落;而且假靠背做工粗糙、材质低劣,安装在电动自行车座椅上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即使没有将假冒商标直接贴在假冒商品上,但附随销售的商标贴纸起到了识别和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同样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不仅要赔偿商标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还要被处以非法经营数额50%以上1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金。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的时候,如发现被欺诈,请通过合法渠道维权。

来源:常州晚报
记者:汪磊
通讯员:王晴、马可兰
编辑:陈旻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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