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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长江倾倒淤泥事件”:倾倒物为航道清淤疏浚产生的淤泥,具有污染特性,11人被追责

就网民反映的长江武汉段天兴洲附近水域有船只倾倒黑色泥状物有关问题,湖北省和武汉市联合调查组18日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经查,倾倒物为航道清淤疏浚产生的淤泥,属于“其他固体废物”,具有污染特性;抛泥区周边水域及下游取水点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涉事企业因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被立案查处,11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此前报道

据媒体报道,9月7日,有自媒体博主报料,在长江武汉段青山长江大桥一带,有泥驳船在江中非法倾倒淤泥等废弃物,严重破坏长江生态。

视频截图

视频中显示,泥驳船行驶到指定水域后,船体如同贝壳一样在水中向两边打开,船舱中的黑色废弃物直接从船舱底部倒入江中。船舶尾部随之出现一条长长的黑色污染带。“仅仅用了10秒钟左右的时间,就把船舱中的黑色的、类似泥浆一样的(物质)倒进长江里面。”

(综合新华社)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马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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