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
常州市民政局发布公告
依法对常州市灯光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
作出吊销登记证书、
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
常州市灯光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存在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对上述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法律文书已完成送达,处罚决定已生效,自此,上述3家被吊销登记证书、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义进行活动,其登记证书及印章应予作废处理。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单位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应被本单位收缴。鉴于上述社会组织已出具书面声明,称其登记证书、印章已遗失,无法缴回,现本单位特此公告:
常州市灯光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及印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社会组织已作废的登记证书、印章实施的行为均属无效,一经发现,本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日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名单

另外
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发布
《江苏省民政厅集中公布
2026年第一批
非法社会组织(取缔)名单》
内容如下: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大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向社会集中公布2026年省内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常识
(一)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二)如何快速查询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合法?
一个平台: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查询,网址: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两个公众号: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或“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我要查询”或“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三)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省内活动如何举报?
可向省内各级民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及邮箱为:
江苏省民政厅 025-83590436 jsmzshzz@126.com
南京市民政局 025-83635683 njmzsgj@163.com
无锡市民政局 0510-81822006 wxmzsgc@126.com
徐州市民政局 0516-83686530 xzmzsgbxc@126.com
常州市民政局 0519-85681597 czmzsgc@163.com
苏州市民政局 0512-80731928 szmz82280387@163.com
南通市民政局 0513-59003635 ntmzsgc@163.com
连云港市民政局 0518-85573830 mzjsgsgc@163.com
淮安市民政局 0517-83766597 hamzsgc@163.com
盐城市民政局 0515-86660424 ycmzmgs@126.com
扬州市民政局 0514-87340812 yzmjzz@163.com
镇江市民政局 0511-84425393 zjmzsg@163.com
泰州市民政局 0523-86897175 tzmgc@126.com
宿迁市民政局 0527-84363686 sqmzsgc@163.com
来源:常州市民政局 江苏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