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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结伙盗掘古墓倒卖文物,最高获刑10年

近日,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两起盗掘、倒卖文物案件。9名被告人因痴迷古玩铤而走险,盗挖古墓并非法牟利,最终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4年期间,李某某、宋某某等9人因痴迷古玩心生贪念,结成犯罪团伙,在我省多地寻找古墓葬并私自实施盗掘活动。为逃避查处,该团伙分工明确,一边在线下古玩市场倒卖文物,一边利用网络二手平台隐蔽销赃,累计非法获利十万余元。

公安机关通过线索深挖,成功将9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经文物部门专业鉴定,该案查获的文物中有多件属于国家三级文物。

新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柏刚指出,很多人受影视、小说误导,误以为盗墓是“探险寻宝”,但实际上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野蛮盗挖会直接破坏古墓葬的原貌,损毁珍贵文物,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极大伤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宋某某等九人多次结伙盗掘古墓葬、倒卖珍贵文物,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根据各被告人的参与程度及涉案情节,法院依法对九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一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同时,所有涉案文物均被依法收缴,收归国有。

法官提醒,文物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化遗产,受法律严格保护,绝不允许个人私自盗挖、倒卖。触碰文物法律红线,最终只会害人害己、锒铛入狱。

来源:常观
记者:范国星
编辑:陈旻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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