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坏了找人维修,本是寻常民生小事,可如果维修前商家只给模糊计价方式,修好之后才要收取高额维修费,很容易演变成消费矛盾。近日,常州市武进区消协牛塘分会就接到这样一起家电维修投诉,经过多轮调解,这起因报价不透明引发的消费纠纷终于化解。
事情发生在2026年8月,辖区一名消费者家中一台75寸、一台60寸电视机出现故障,自行联系商家上门维修。双方事前约定,维修前商家要提前把维修价格告知消费者。可等两台电视维修完毕,商家给出了1600元的账单,这让消费者难以接受。
消费者表示,事先并未确认最终维修总价,商家对如何收费说得含含糊糊,属于未明码标价,不认可这笔1600元维修费,因此拒绝支付。
接到投诉以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涉事商家核实情况。商家给出了另一套说法:大尺寸电视机维修,维修前只能给出预估价格。上门取机的时候,维修人员已经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为每英寸十几元,消费者当时同意之后,才把电视取走维修。1600元的总费用,是结合75寸、60寸两台电视尺寸、上门取送货服务综合核算得出。
一边认为事前没有确认总价,被事后高价“突袭”;一边称已经告知计价标准,双方各执一词,首轮调解没能达成共识。
消协工作人员没有就此作罢,继续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人员向商家释法说理,明确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所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虽然告知过计价方式,但在正式开工维修之前,没有就最终总费用和消费者确认,价格告知环节存在明显短板,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同时也和商家分析,矛盾持续僵持,收不回工时、耗材成本,可谓得不偿失。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将维修费用降至1100元,消费者认可并当场支付。
针对本起纠纷,常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针对家电维修行业“模糊报价、事后定价”这类维修刺客乱象,分别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给出建议。
对消费者:接受家电维修服务,务必在维修前主动索要完整报价,确认总价、上门费、配件费等全部费用构成,不要只听模糊计价口径。本起纠纷中商家采用按英寸计价,但是维修收费理应主要看故障部件、配件、工时。尺寸仅可作为维修难度的参考因素,不能简单拿英寸直接相乘核算全部维修费。消费者应留存聊天记录、报价截图等文字凭证,不要只依靠口头约定。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开展维修服务必须落实明码标价义务,服务开始之前,要主动向消费者讲清服务内容、全部收费项目与预估总价格,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不得以“只能预估”为由回避最终报价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