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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闪电”更换充电服务商,业主质疑程序存问题

近日,天宁区青龙街道沁兰雅苑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充分告知业主的情况下,突然更换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商。新的充电服务企业不仅收费标准较此前明显提高,且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同属一个集团,业主因此质疑物业服务企业的做法存在程序问题。

充电桩一夜“易主” 业主称事先毫不知情

记者在沁兰雅苑小区电动自行车车库看到,新的充电设备已安装就位并投入使用。业主季女士告诉记者,此前为小区提供充电服务的是一家浙江企业,使用体验较好,且经常推出优惠活动,平均充满一次电仅需两元左右。然而,今年6月底,该服务商突然撤场。“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充电设施)就被拆掉了,之前没有任何沟通,也没有提前告知,小区业主群里也没有通知。”季女士说。

目前,新的充电服务商已经进场,并开始提供充电服务

对于物业的这一做法,季女士难以接受。她说,小区公共区域的充电设施涉及全体业主切身利益,更换服务企业应事先充分告知并征求业主意见,而不应采取“先斩后奏”的方式。

收费上涨约50% 新服务商与物业“同根同源”

季女士进一步反映,新的充电服务企业在价格方面较原先并无优势。据她测算,目前充满一次电的费用较之前贵了约50%。经了解,新的充电服务企业名为“珠海市万物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同属万科集团旗下。这一关联关系令部分业主对更换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产生疑虑。

充电服务商与小区物业竟然“同根同源”

“这存在明显的垄断嫌疑,也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充电费用最终都是业主在承担,物业不应该做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情。”季女士表示。

物业辩称曾作公示 业主质疑“公示即换”

针对未事先公示的说法,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沁兰雅苑项目部工作人员回应称,6月28日已在每个单元门口的公示栏张贴了更换充电服务商的公示。但季女士当场提出质疑:“你是28号贴的,29号就换了,我们根本来不及知晓。”

如今的公示栏上已经看不到更换服务商的任何通知

公示次日新设备即已进场,业主质疑公示的意义何在?对此,物业方面解释称,沁兰雅苑小区入住率不高,原先的充电服务企业长期处于亏损运营状态,单方面决定撤场,物业亦措手不及。若按正常流程重新招标引进第三方,需花费较长时间。

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品牌经理史先生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我们考虑到服务不能断档,要确保业主正常使用充电设施,所以安排给子公司这边。该给到项目的租金或其他费用,我们也是正常给付的,严格按照市场化规则运营。”

律师:更换共用设施服务商须经业主表决

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律师左仁强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小区公共区域的充电设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未经业主表决即安排第三方进场,在程序上存在明显瑕疵。

左仁强进一步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变更服务商,不仅应充分告知业主,还应设置合理的公示期,而非通过一天之隔的简短告示即可完成变更程序。

街道已介入调查 将约谈物业督促整改

接到业主反映后,属地天宁区青龙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已介入此事并展开调查。工作人员常健表示:“物业前期服务协议中确实获得了业主授权,但中途更换第三方充电服务公司,我们要求物业必须提前告知全体业主。在这一环节,物业存在未充分告知业主的问题。”

对于沁兰雅苑小区的业主们来说,物业公司仍欠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该工作人员透露,下一步,街道将联合区住建部门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其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履行完整程序,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常观
记者:周萌、陈浩
编辑:陈旻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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